AUTHER:逍魍

洁癖,有病,脑洞大。
职业卖糖。
糖(wa)与(ken)鞭(bu)子(tian)

【狗崽】无法无天 01

除草。好久之前在微博提过的智障娱乐圈paro,本章有少量茨酒打一波酱油


1.

那狐狸不上妆的时候还挺好看的。

大天狗面无表情地想,然后把这个突然冒头的想法连着漱口的泡沫水一起吐掉。

这位饭纲集团的太子爷刚度过一个相当激烈的晚上,后背腰上全是指甲划出来的伤痕,有些地方破了皮,随便动动都痒到人心里去,跟留下痕迹的家伙一样能撩拨人。

他不紧不慢地洗澡,门外的妖狐也跟着阴魂不散的擅自钻进他脑子里。

昨晚的相遇纯属意外。

茨木童子在平安京郊外投资了一家会员制俱乐部,别的娱乐没有,就是专门喝酒的,俱乐部地下是一个面积极大的酒窖,存放着他从各地搜罗回来的好酒,但凡是有点眼力见的都心知肚明他这是在投谁所好。

俱乐部开业的第一天茨木邀请了一帮朋友来暖场,他的人缘不错,大天狗在去的路上耽搁了些时间,到的时候往日鸟不拉屎的地方已经停满一圈跑车。

还没进门大天狗先被迫不及待涌出的酒气扑了一头一脸,然后才是客串迎宾先生的茨木大步走来,埋怨他“来得也太晚了”。

“我又不喜欢喝酒,来早了也没什么意思。”大天狗一边说一边跟几个熟人点头打招呼,“酒吞没来?”

“来了来了,在吧台那边。挚友不让我陪他,说什么要招待客人。”

茨木童子其人长得人高马大,单看外表是那种套上西装随时都能“畅谈企业未来”的社会精英,理应是早就脱离熊孩子和黏人精范畴的,然而骨子里却是个张嘴闭口都在围绕“挚友”打转的超龄儿童。

“我去找他。”大天狗假装没听出他的委屈,坚定地拒绝了对方积极的“护送”,“行了,就这么点路不用送,你去招待你的客人吧。”

茨木朝他比了个中指。

大天狗和酒吞童子十年前有同窗之谊,后来又多了一层合作伙伴的关系,自然是比在场其他人要来得熟悉些。他们一个眼高于顶,一个寡言少语,从根本上讲都是懒于社交的一路人,正好占据吧台凑成“要么喝酒,要么闭嘴”联盟。

大天狗慢条斯理地喝着白开水消磨时间,眼角余光瞥见从门口进来一个人,茨木不仅走上去跟他讲话,还带点亲昵地伸手去揽他的肩。

那人生得白,穿着一身极简的白衬衣黑西裤,袖子挽到手肘处,一把长发扎在脑后,跟个误入灯红酒绿世界的年轻学生似的。

他们的交友圈子大多重合,大天狗骤眼望过去只觉得那青年眼熟,却不是他知道的任何一个“才俊”,于是问酒吞:“和茨木说话的是谁?”

酒吞童子不咸不淡地看一眼:“那家伙的酒友——酒肉朋友,叫妖狐,好像还是个明星吧,听说是他小时候认识的人,最近才久别重逢。”

他对这“久别重逢”下涌动的暗流不感兴趣,倒是酒吞一提起“妖狐”这名字就让他记起他们其实是见过的,在两年前的某场慈善晚会上。不怪大天狗没能第一时间认出来,实在是当初往脸上乱七八糟地涂鸦的妖狐同今天素面朝天的这个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这一眼望得有些久了,那点将移未移的视线正好被眼观六路的妖狐捉个正着,他几乎是没犹疑的,在茨木的陪同下拿了酒就往这边过来,目标十分明确。

妖狐举杯致意:“大天狗先生,好久不见。”

大天狗想不通他们是什么时候生出可以用“好久不见”来形容的交情的,他不大走心地回了这句客套话,最后只能归结为是这人太过自来熟。

也就是茨木这样耿直得几乎缺心眼的才会拍着他的肩膀附和:“你们认识?既然好久不见了刚好可以慢慢聊,这里的酒随便喝——除了从大江山进的那些,那些是留给挚友的。”

几乎每位来客都收到主人“别动吾友的酒”的提醒。谁都知道大江山是最有名的酿酒区,而每年的产量又特别低,有人对此表示不满:“那你倒是把酒藏好啊,干嘛还要特地放在最打眼的地方?”

茨木童子理直气壮:“挚友说他就喜欢放在酒柜的中央。”

就是这么讨人嫌。

“讨嫌”的茨木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又黏到酒吞身边去了。酒吞少有的没把人撵走,他喝完了架子上的红酒,转头对茨木说:“我去酒窖,把钥匙给我。”

“我来我来!”茨木兴冲冲地跟上去,化身一颗大号牛皮糖,“搬酒这种事怎么能让挚友动手呢……”

“要么喝酒,要么闭嘴”联盟瞬间瓦解。大天狗不为所动地喝着他的白开水,任由妖狐在他对面落座,支着下巴,一边喝酒一边跟看画儿似的盯着他欣赏。这人大概天生不懂什么是不自在,在这个旁人看来“场面一度非常尴尬”的结界里悠然自得,没有半点不适。

终于大天狗打破了沉默,他抬了抬下巴,说:“麻烦帮我把水拿过来。”

妖狐愣了下,突然笑了起来,犬齿搁在唇上,越发像个象牙塔内的青年人。他欢快地应了一声:“哎。”

吧台后来补充的红酒有一半进去妖狐的肚子,他喝得醺醺然,眼睛蒙上一层水膜,看谁都像带着一眼万年的深情。

茨木童子自诩是一个正经老板,并没有在自己的俱乐部搞午夜场的打算,十一点刚过,来暖场的人都陆续离开了,只有大天狗还坐在那里,他的外套被人当命根子死死拽住,谁抢就跟谁闹。喝醉的妖狐酒品堪忧,酒杯一扔,眼睛一闭,像个开了闸的水库似的滔滔不绝,一会儿卡着他的手指数“软陶的三十六种用途”,一会儿即兴念一段“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life to thee”。*

大天狗终于肯定这个黏糊糊的“茨木酒友”的确也是个天生的缺心眼,对人毫无防备心,不知道他是怎么安然无恙长到这么大的。大天狗定定地审视了妖狐好一会儿,突然鬼迷心窍似的捏了捏他看了一晚上的尖耳朵,又在被人发现之前迅速把手收回来。

居然是真的。

他捻着指尖,不知道在想什么。

“……狗,大天狗——大狗子?”茨木拖着声音喊了好几声才把他神游的魂叫回来,“你有没有听我说话?”

“没有。”

茨木也不甚在意,重复了一遍:“我说反正你也没喝酒,搭把手帮忙把妖狐送回去。”

自认不是个热心好人的大天狗刚想找个借口拒绝,就听茨木恶心兮兮地捏着嗓子:“再说这妖狐宝宝黏你黏得这么紧,大天狗叔叔总得负起责任吧,对不对啊宝宝?”

冷不防被返老还童的妖狐慢吞吞抬头,五根手指左右折腾了好一阵,才冲着茨木的大致方位比了个心。大天狗忍不住想,能把中指比成心,这人真是醉得不轻。

出了俱乐部,一阵阵夜风吹得妖狐浑身汗毛齐刷刷的“稍息立正”,他打了个冷战,总算清醒了些,人却畏寒似的往旁边的男人身上靠。

大天狗只不冷不热地睨他一眼,于是妖狐越发心安理得,甚至还有闲心回一个自觉相当风流倜傥的笑容。

太子爷没有多少照顾人的经验,他就着这个半扶不扶的姿势把人塞进车里——原本妖狐的归宿是后座,但他仗着自己灵活苗条,愣是在大天狗坐回驾驶位之前从前座空隙挤过去,把自己“乾坤大挪移”到副驾驶,一脸乖巧地正襟危坐。

妖狐的乖巧劲没能维持多久,在大天狗问他家地址时他眨着眼,笑眯眯地道:“想不起来了。要不小生跟你走?”

“……”

茨木童子可真会给他找麻烦。

“你别皱眉呀。”妖狐的指尖拈着他略有些长的发尾,开口旖旎缱绻,“大天狗先生,小生可真喜欢你啊……”

大天狗捉住他四处作乱的爪子,听到这话只觉得好笑。他遇到过的上赶着投怀送抱的没有一千也要八百,这实在没什么新鲜的:“你喜欢我?你喜欢我什么。”

“唔?”酒精把他的神经泡得绵软,反应开始变得迟钝,妖狐温吞地回答:“小生喜欢你的脸。”

大天狗:“……”

当真是非常单纯不做作。

他垂下眼,在大天狗以为他要睡着的时候补充道:“小生还喜欢你的身材。”手指点在对方的胸口上,“从这里,”再往下滑,停在肌肉线条明显的小腹,“到这里,都挺喜欢的。”

酒精与男香的薄荷尾调混杂出一种纯情又色气的味道,将方圆半米的空气侵染成不可言说的暧昧,不知天高地厚的醉鬼自己笑着退开了点,抬手却向目标扔去一个手雷:“小生想和你上床。”

说这话的时候妖狐的眼睛亮得吓人,瞳孔中央仿佛点了盏灯,隐隐透出几点叫人心折的灿金。

大天狗语气冷淡:“你家在哪里?”

妖狐醉得颇有原则,别的滔滔不绝,就这个闭口不答。

于是他换了个问题:“你成年了吗。”

妖狐轻笑,跟不怀好意的猫爪子似的挠得他浑身不得劲。

大天狗又问:“你知道我是谁吗。”

“大天狗叔叔,”妖狐的舌尖卷着一个个音节,“你这是在怕什么?”

这可就怪不得他了。大天狗向来好为人师,他将会身体力行教这个上赶着作死的撩拨者知道,正好撩到一个身心健康、血气方刚,并且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在自我解决的男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大天狗粗暴地将妖狐塞回座位里,扯过安全带把他固定住,手下方向盘一打,转而朝他集团旗下的某家酒店开去。

等大天狗裹着一身水雾出来,并不意外原本还同被子难舍难离的妖狐没了踪影,他用酒店提供的纸笔留下张纸条,上面只有一个潇洒飘逸的单词:Bye,落款是枚墨水味的唇印。

大天狗盯着那个浅浅的印子看了好一会儿。

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纸条最终逃过了被扔进垃圾桶的命运,却是被人撕下折好,收进钱夹。

地上那堆又脏又皱的布料是不能上身了,大天狗懒得屈尊去料理,打了电话差人送衣服过来就往沙发一坐,开始处理底下人的工作汇报,自然没发现他那条黑色烫暗纹的闷骚领带成了被顺手牵走的“羊”。

 

妖狐在家里睡足一天一夜。安倍晴明破门而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终于会跳出道具,看到一具新鲜的尸体。

备选的“尸体”蜷缩在他一半堆满杂物的单人床上张着嘴呼吸,他那颗番茄色的脑袋不停出汗,头发一绺一绺贴在脸上,黏糊得一塌糊涂。

晴明一颗因为“他还活着”而稍定了点的心又被他这副模样吓得忽的一下吊起来,他俯身去探妖狐额头上的温度,下一秒就被高得吓人的热度烫了回来。

“臭小子!你自己发烧了都不知道吗!”看在病患的面子上安倍晴明好不容易才把火气压下来,他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起来,跟我去医院。”

妖狐刚才在做梦,梦是黑魆魆一片的,黑暗里藏着潮水一样密匝的影子,可能是人的,也可能是哥斯拉之类的怪物的,压得他喘不过气,而晴明这一通发作总算让他从梦魇中挣扎出来。他半睁开眼,费了好大力气才让破锣似的嗓子发出一点声音来:“不用、去医院。”

“不去医院你是想死吗?!”

晴明简直要被气死,同样是经纪人,八百比丘尼手下的几乎都是让人省心的小姑娘,反观他家这个,行事随心,现在居然还想把自己的命“随”了去。

“真不用……”妖狐说一句话喘三口气,居然还真让他攒出些力气把被子裹得更紧,整个“要与被窝共存亡”的架势,“家里有药,就在茶几下面的柜子里。”

他脖子以下都被棉被给裹住了,晴明没能看见底下的“壮烈”场景,还以为他只是瞒着自己出去玩,大冬天浪出烧来。至于不肯去医院,这家伙向来讨厌消毒水的味道,只要骨头没断心跳没停,谁都别想劝动他金贵的脚往医院的地面踩。

也许是妖狐天生就该吃这行饭,别人大多都是“病来山倒,病去抽丝”,他倒好,吃了退烧药,又昏天暗地地睡过一觉,第二天就能把自己收拾好去工作,还是那个皮相精致的三四线小偶像。



TBC.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只要世人一息尚存,你将和这诗篇永驻人间。”有错百度背锅。


鉴于lo主最近又社畜了,忙成狗,所以后续是流产还是难产取决于我老板(日常推锅.jpg

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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