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ER:逍魍

洁癖,有病,脑洞大。
职业卖糖。
糖(wa)与(ken)鞭(bu)子(tian)

【凯源】[知乎]拥有一个灵魂伴侣是一种什么体验?

知乎体,all老梗。

[知乎]拥有一个志同道合的爱人是一种什么体验?

 

芝麻馅汤圆,我才五岁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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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九年十个月,而在我们决定在一起之前已经认识彼此五年。

套用一句歌词来形容我们的首次会面大概就是:“第一次见面看你不太顺眼,谁知道后来关系那么密切。”当然,这只是男朋友后来坦白的单方面感受,毕竟虽然当时他还只是个四年级小学生,但已经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我身为一个资深颜狗当即就决定“我要和这个boy做朋友!”自此在我长达半年对他的死缠烂打之后他终于不再只给我甩脸色了。

我问男朋友:“你觉得我不好看吗?”

他非常诚恳:“怎么会,我觉得你是除我以外最好看的人了。”

我更想不通。“那你怎么第一次见面就讨厌我?”

“有谁头一次见面就抢人作业本的?你这样不该被人讨厌吗。”

是了,没错,那天我确实抢了他作业本。但是我发誓,这不过是因为我刚转学过来想看看功课教到哪里而已,有谁能想到他会把一封别的小姑娘送来的情书藏到里面?直到今天,只要我把这件事拿出来抖一抖,男朋友总是一边嘟哝“你好烦烦死了”一边拙劣地把话题岔开,他肯定不知道他那个样子有多可爱[哆啦A梦微笑]

总之,我们从小学一路混迹到大,既没有经历小说里的举家搬迁、挥泪告别的场面,也没有因为年岁渐长变得生疏。

我从小喜欢音乐,和男朋友一起报过少年宫的兴趣班,虽然很快我就被爸妈拎回家好好学习去,留他一个人继续风雨无阻的每周报到。男朋友的音乐天赋很高,恰好我们升高中那年是学校的五十年校庆,我们,一个键盘手,一个吉他手,还有另一个打鼓的哥们儿组了个小乐队在校庆晚会上表演。

我记得清楚,那天是唱的《董小姐》,表演结束之后本来就出名的某人人气更加爆棚,一下了课就有不同的小姑娘跑到教室门口偷看他,恨不得把眼珠子挂在他身上。而男朋友大概还不知道我那段时间格外暴躁的原因。

之前说过我父母对我“玩音乐”一直是持反对的态度,老一辈人总觉得这纯粹是浪费时间,不务正业,想来那个时候居然只有我男朋友一直默默支持我,并且他还瞒着我,不知道同我爸妈说了些什么,竟然让二老退了一步,说只要我的学习不被耽搁,就允许我去学音乐。男朋友很讨我父母喜欢这点我很清楚,他的嘴巴特甜,总是叔叔前阿姨后的招呼人(很久以后答主终于知道男朋友的嘴唇软软的,亲上去也是特别甜),我和他分别都是两家家长嘴里的“邻居家的小孩”,但他说话太管用了,这导致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怀疑我俩的爸妈是不是终于发现抱错了,对方家里的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毕业以后我们都从事音乐相关的工作,算是半只脚踏进了娱乐圈,自然也见到不少不怎么光彩的事情,听到过不太友善的声音。每当这个时候我都特别庆幸还有个人自始至终都陪在我身边,他是我的伴侣,还是我的缪斯。我们的乐队一直保留着,有新人来也有旧人走,而主唱的位置始终由我们坐着,大概这些年观众都听烦了。不过who care呢。(我猜有人会问乐队名是啥,我才不说呢,省得你们说我打广告)

后来想想,事实上如果是这个人的话我大概无论如何都会努力和他成为志同道合的爱人吧[哆啦A梦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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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更新

 

补充一个和题目没什么关系的。

这两天因为工作上的事回了一趟初中母校,没想到校长居然还记得我们,在请我们喝过“校长特供”普洱茶,并且拿走我俩的签名以后爽快答应了我们借空教室拍摄几组镜头的请求。

“我孙女是你们乐队的粉丝,”老校长说,“在听说你们在这里念过书之后嚷嚷着一定要我把她安排进你们读过的那个班。”

哇哦,没想到这么个冷僻的小乐队还有这样的铁粉,真是受宠若惊。

我们去的时候初三的师弟师妹们在备战中考,从外面看过去都是被书本淹没的黑圆脑袋。我对着男朋友怀念了一下青葱的过去,然后他说:“伤春悲秋是提早进入老年期的象征。”

我:“但一直梦想和一个人白头偕老是年轻人的特权。”

男朋友有些吃惊,连耳朵都红了一块。真的,不是我吹,我浪漫起来连自己都害怕。

我乘胜追击:“你不知道,其实我第一次亲你也是在初三。”

那时候还没人去捅破那层脆弱的窗户纸,我也只敢在男朋友趴桌子睡着以后偷偷亲他——还只是脸颊,连嘴角都挨不上边!不过到底是连青,这么一个偷吻都够我开心老半天。

男朋友:“我知道啊,那时我是醒着的。”

我:???

男朋友挺得意:“而且在那之前我也亲过你的,初二下学期吧,那次你睡着了,睡得特别死。”

好吧好吧,算你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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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更新

 

我宣布,我的男朋友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人!不接受任何反对意见!

昨晚是我的生日,也是我们的十周年。用十年和同一个人谈恋爱本身就是一件很罗曼蒂克的事,男朋友有种与生俱来的老式浪漫,我想在这样一个日子可以给他一份配得上的礼物——我决定向他求婚。

但我没想到的是,他又,again,再一次跟我想到一块去了。当我拿出戒指,我看到他一脸错愕,接着也从衣服口袋拿出对一模一样的对戒。

我:???

我们真是天生一对。

这次求婚算不算成功我不知道,反正回家之后他就把自己关到洗手间去了,等我把他从洗手间拽出来时脸还是鼓鼓的,一副“不要跟我说话我还在生气”的表情。

他真可爱。

我爱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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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更新

 

有热心读者让我去看看@ 人肉叉烧包的回答。谢谢你们,我看到了,那个的确是我男朋友。在这之前我也不知道他会在这里答题,只能说一切都是缘分。

 

一夜之间这里多了好多问题,嗯……我会挑一些来回答的。

Q:所以最后求婚到底成功了吗?

A:这个……已经不重要啦,反正明年我们会去喜欢的那个国家注册。

Q:跪求你们的乐队名!

A:其实评论里已经有人猜到了,不过我们其实都不太喜欢通过这种方式出名所以被我删掉了,不好意思。

Q:可怕,你们的脑回路也太一致了吧?真的没有什么做过暗示吗?

A:这个是真没有。实际上经过这么多年的相处磨合,要做到了解对方的心思真的不难。

Q:结婚之后的生活会有所改变吗?

A:不会啊,现在是怎样婚后也还是怎样。只有一点,就是我觉得我们家的狗真的要减肥了,结了婚我就可以负起爸爸的责任了。

Q:我是男的,也有一个关系稳定的男朋友,所以我想知道你们出柜的时候是怎么跟父母说的?他们有什么反应?

A:怎么突然就咨询起了这种严肃问题……这种事情就是因人而异,不能说我们是怎么怎么样的你们也会怎么怎么样,我们双方的父母都是那种开明的人,但最开始发现我们的事还是有些不能接受。可是没办法,我们都是那种认定了就会特别固执的人,后来他们也慢慢看开了,毕竟都是看着长大的小孩,还知根知底。父母想的都是我们开心最重要,所以也没有怎么为难。

Q:以后还会在这里更新吗?

A:不一定,随缘吧。

Q:甜哭了,希望你们一辈子都能好好的。

A:谢谢,会的。Till death do us part.

 

 

 

人肉叉烧包,Because of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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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男友上班去了,正好上来说说他。

我一度以为基于尊重和理解,加之三观类同就可以勉强算作志同道合,在和男友在一起之前我从未想过这个定义可以更狭隘,更美妙。

对于一间两人住的屋子来说我们家杂七杂八的东西是在多得过分,书架上是整套的摄影器材,书房被劈开一半,一边放男友的天文望远镜,一边放钢琴、吉他、架子鼓,厨房里还收着用以制作各式餐点的锅碗瓢盆。

在没有工作的时候我们会去旅行,蹦极也好,在无人的异国街头开着重型机车狂飙180迈也好(这个好孩子不要学哈),都是由彼此陪着对方把年轻时最想干的事干了一遍。至今在我们到过的地方里最喜欢的应该还是冰岛,每两年至少要去一次的程度。白天我们拿着相机互相拍着玩儿,这导致我们的朋友们翻相册的时候总是吐槽:“算我求求你们了,下次——就一次OK?多拍风景少拍人好吗?”到了夜里就找个安静空旷的地方看极光,男友的天文知识很丰富,他总有不同的故事可以讲,可以说我为数不多的天文知识几乎都是来自于他。

我和男友满打满算认识了快十五年,从他还是个会把自己埋在海滩的傻土豆看着他长大成雷打不动的校草级男神,他的迷妹们肯定都想不到,这个平时又盐又高冷的男孩子会在我面前冲我傻兮兮的撒娇。

真是特别,特别,特别可爱。

我们认识太久了,有八个年头都是影子似的腻在一起,我们一起上过兴趣班,一起学游泳,夏天的时候一起窝在空调房里打游戏、写作业,在学会害羞之前甚至一起在同一张床上睡过觉。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像是把两个人活成一个人的样子,熟悉到甚至不用眼神,只要看到对方手指头的小动作就知道他想干什么。

这种感觉很奇妙,你很难用语言精确地描述出来,如果真要说的话就好比你在茫茫宇宙穿行过数亿光年的距离,终于找到一个同类。

一起长大,想法相近的好处就是我们很少会吵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男友是那个不可描述星座男,对着我爱管这个爱管那个,人还非常固执要面子,通常吵架了就意味着→两人冷战→三个小时后开始后悔,并想假装不在意的跟对方说个话→但是男友总是不好意思拉不下脸→我要哄他。结论就是吵架不好,就这浪费掉的时间都够我们把游戏通关两遍了。

身为一个吃毛毛虫面包都要往里填辣椒酱的地道C城人,我很喜欢吃,尤其是辣的,鉴于一个家里不需要两个好吃的人,于是男友扮演起了喜欢(给我)做饭的角色,而这个角色的辣菜做得特别好,尽管他老是说要保护嗓子不肯做得太多,但不妨碍他——做的辣菜是我的top。这里需要强调一下的是很多时候如果家里来了别的朋友,这人大多数时候是在做好两人份的饭后甜点之后故作惊讶“哎呀今天忘记买菜了又下不了厨了要不我们出去吃吧你们觉得撸串怎么样?”而我们的朋友通常会送他俩巨大无比的白眼以示抗议。

年初的时候我们去领养了一只泰迪,狗狗很乖,一家三口也很完美,除了男朋友老是以“它有点丑”为由,想让被我养得白白胖胖的泰迪熊减肥这点略讨人厌。

我:“你不觉得它长的很特别吗?特别的狗狗就应该有特别的狗权。”

他做了个投降的手势。

记得很多年前我问他将来希望有什么样的生活。

他说:“有一份喜欢的工作,不用为生活疲于奔忙,不需要为迎合世界改造自己,自由自在;不用太多,有几个知己好友就够了,空闲的时候可以约在一起涮涮火锅唠唠嗑;最重要的是和我最爱的人一起,把所有想要完成的事都做一遍。”

真巧。我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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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今天是我和男友交往十周年的日子,除了要约会一天本来我还准备好了要给他一个惊喜。没想到惊喜被男友毁掉了,我嫌弃他。哼٩(๑`^´๑)۶

[两对同款对戒.jpg]

上个月我去定了一对戒指,没告诉男友,原本是想在纪念日那天向他求婚的。因为当初最先告白的是他,刚开始没觉得什么,等反应过来觉得自己好像亏了,所以“主动求婚”算是我作了好些年的计划。

晚上是在一家评价挺高的餐厅吃的,菜品不错,音乐合适,砰砰砰气氛刚好,焦糖布丁也正好吃完。我摸摸口袋里的戒指盒,想好了待会儿的台词,刚深呼吸完准备行动,就看见男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我单。膝。跪。下。了!

跪!下!了!

然后向!我!求!婚!

你们能想象我当时的心情吗?!

就好像有一百个黑人问号.jpg在旋转跳跃,偶尔还能看见学友哥的脸。

这就算了,等他把戒指掏出来,excuseme???这跟我买的不是同一个款式吗?!是想怎样!

生气。不想说话。嫌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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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谢谢大家的赞。

整理一下评论区的问题,发现很多都是某个路人回答过的,还有一些涉及隐私的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最后以我想对他说的一句话结尾:Even death can not do us apart.

 

 

 

[知乎]拥有一个灵魂伴侣是一种什么体验?

大家嚎,我是题主。鉴于赞数最高的两位答主不要脸的放飞自我狂撒狗粮,我决定把题目改一改,欢迎大家踊跃答题。好了,现在两位可以继续了。

END

201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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